发布时间:2016-10-01 10:3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
6月2日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“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”,主要目的在于规范移动游戏的出版管理流程。事实上,在今年早些时候广电还出台了“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”,加上文化部2010年公示的“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”,互联网内容的监管体系正在逐渐成型。
将常见的软件后审制度改为前审,可能也是有鉴于手游市场的发展速度。2011年我国的移动市场规模还只有32.8亿元,谁也没能料到这个数字在4年后增加了13倍,达到了415.1亿元。
除了传统的网络平台,广电其实对于VR行业一直非常重视。专注全景VR视频的Jaunt公司此前就获得了SMG的投资,而SMG恰恰是又一家拥有广电血统的企业,Jaunt在中国的业务很大程度上都是由SMG在进行布局。
VR内容有望成为新的审核要点
粗略的解读这次广电出台的规定,有两个比较重要的条目。其中一个就是审核的企业主体:“游戏出版服务单位负责移动游戏内容审核、出版申报及游戏出版物号申领工作。”
提交审核的企业必须具有文化部发布的“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”,而办理这个证书的条件极为苛刻。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大于一千万,入资股东也不可包含外资,在满足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其申请的周期还长达3个月。
这实际上大大提高了移动游戏的营利门槛,个人和资金匮乏的独立团队无法直接将游戏上架,被迫只能选择挂靠在拥有文网文证的企业门下。审核挂靠有可能变为一种独特的营收手段,中介商将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来解决独立开发者的资质难题。
另一方面,企业垄断会变得愈发严重,海外和独立作品将被大规模下架,平台内容也会迎来一波逆增长。
如若制度反馈正常,不受影响的国资企业市值有望获得提升,移动平台的管理规范很容易就能实现转型。与此相仿的VR平台看似也迫在眉睫,毕竟这项制度距离“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”的发布仅仅才过了半年的时间。
分级还是一刀切,现在有了答案
规则中的另一个重要条目则涉及到审核内容的优惠措施:“申请出版不涉及政治、军事、民族、宗教等题材内容,且无故事情节或者情节简单的消除类、跑酷类、飞行类、棋牌类、解谜类、体育类、音乐舞蹈类等休闲益智国产移动游戏。”
如若作品题材不涉及政治、军事、民族、宗教等题材,而且不包含过多的剧情解读,审核将在20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。虽然这个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审核的流程,但实际上限制了平台的作品类型。
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在同一天将审核的条目进行了细分,随后发布了“移动游戏内容规范(2016年版)”。
规范还是未能提及到游戏的分级制度,只是表明不涉猎“敏感”内容的作品能够快速上架。与此同时,文件倒是标注了一行有待参考的条目:“如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向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反映。”
VR内容的整体趋向难以完全与休闲挂钩,无故事情节的简单作品暂时只能处于早期的demo阶段,一旦审核落实,国内开发者将会遇到很大的麻烦。这项条目的出现让规范还有盘旋的余地,要推行符合市场规则的修改,还需要所有内容制作者的不懈努力。
活着还是死去,这是一个问题
所有的内容开发者都在面临同样的窘境,“活着还是死去,这是一个问题。”
对于政策的执行者来说,工作的完成难度同样不可估量。面对小则几百万的应用数量,在短短20天内很难产出满意的审查结果,其执行的对象很有可能集中在曝光度较高的作品上,无法进行通篇的管理。
除此之外,监管也很难延伸到类似Google play和Appstore的海外平台。前文提到的下架海外应用,也与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相悖,某些条款的落实还需要争论很长的一段时间。
令人顾忌的是,由于苹果持有在华业务,而谷歌一旦返华,大陆很有可能会需求对应平台的定制版本。以暴雪旗下的battlenet为例,为了售卖游戏,暴雪只能借由网易的代理推行一个特殊的版本。
与移动平台不同的是,国内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备的VR内容平台,几个雏形还停留在以视频为主题的推广阶段,大洋彼岸的谷歌也才刚刚推出了移动VR的解决方案,短时间内以审核为根基的业务还很难成为一门生意,一部分手游团队很有可能顺着这股风向,转而投身到VR内容的创作上。
在目前的整体环境下,还有一个比较取巧的应对办法。由于某些国家的审核制度较为明晰,小型开发商和独立制作人可以选择只针对海外市场来开发作品,funplus和tap4fun都是闷声发大财的典范,它们现在也都还活得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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